8月23日,扬州、泰州两地海事部门深入辖区码头与二墩港临时停泊区,开展内河船舶超载运输综合治理现场宣传的同时,对靠泊、锚泊的重载内河船舶开展拉网式检查,现场核查内河船舶吃水21艘次,当场查获1起内河船舶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据了解,从8月23日起至11月30日,长江扬州段将全面开展内河船舶超载运输综合治理“百日行动”。
此前,扬州海事部门已通过“e路扬帆”平台向靠泊船发送了超载运输综合治理信息,制作分发了《预防超载告船民书》;执法人员登上码头,深入广陵倒套、“扬州临停1”临时停泊区等船舶集中水域,宣传内河船舶超载运输的危害,指导船员如何判断和防止船舶超载;向航运公司联系群、码头管理群、锚泊群推送了相关文章,系统性讲述船舶超载知识,推动码头、航运公司参与超载运输“全链条”管理,压实工作责任。
据介绍,“百日行动”期间,扬州海事部门还将强化进出港管理,督促码头不得为内河船舶超出船舶载货定额装载货物、不得为超载船舶卸货,全面核查进出港船舶货物报告情况。与此同时,强化远程巡查,对过境船舶载货情况进行核查,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辖区内航行、停泊的重载内河船舶巡航检查力度,严防超载船舶过境。此外,海事部门还将强化现场检查,将重载内河船舶载货情况检查作为每日现场巡航检查的重点工作之一,持续开展检查。
当天,扬州海事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还将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与周边相邻海事机构、地方交通、船闸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对超载内河船舶及违规码头联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加强“全方位”协同,形成治理合力。“及时接收并处理违法线索和举报,充分激发航运企业、船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增强发现、查证、识别超载运输内河船舶的能力,努力实现长江扬州辖区内河船舶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动态‘清零’。”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扬海轩/张超 徐宝龙 编辑/周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