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导览系统……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无障碍设施,对于残疾和老年群体来说,不可或缺。新法的实施对于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将带来怎样积极的引导?
在徐州地铁户部山站外,肢残人士高先生拨通了地铁"爱心热线"。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从进站、购票、安检、乘车到出站,无障碍服务贯穿始终。
徐州市民高先生说:“以前就有种畏惧感,总认为坐地铁可能不太方便。现在通过这次感受,很方便,还有轮椅到那边能接,坐车的过程中一直有人陪伴。”
记者了解到,徐州地铁在全线网54个车站都设置有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即将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明确,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新法规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的原则。
相门人行天桥位于苏州古城区,建成近20年。94岁的张奶奶住在附近的小区,以往出门过天桥时,爬40多级台阶让她倍感吃力。
苏州市民张奶奶说:“挺累的,我九十多岁了,电梯弄好我可以乘坐,就方便了。”
当地住建部门现场踏勘后,决定拆除天桥南北两侧的东西向踏步,安装2部无障碍升降电梯,既满足通行舒适性和无障碍需求,也能释放人行道部分空间。目前,改造工程已经启动,预计10月中旬竣工。
苏州市姑苏区住建委公用事业处工作人员马娟表示:“希望这个项目顺利建成后,让两侧的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婴幼儿和行动不便的人群,免去爬楼梯的烦恼。”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首次新增应急避难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义务性规定。探访中,一些老年人告诉记者,南京部分人防工程纳凉点,确实是炎炎夏日里的好去处,不过在无障碍卫生间等硬件设施、提供联系信息和志愿服务等“软服务”上,还需要完善。
沈爷爷告诉记者:“行动不便的人或者是走路不方便的老年人也能走,但是走得不稳的,在墙上加一个扶手会更方便一些。卫生间也应该设置一个无障碍的,有扶手的设施。”
芮奶奶说:“真正行动不便的人,可能不会到这来,即使来也是很少的。”
同时,对于老人呼声较高的,药品等说明书字体过小的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也明确,药品生产经营者要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朱爷爷说:“拿着放大镜都看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怎么吃?子女也不在跟前。”
吴奶奶则说:“我们每次拿出来看的时候很费劲,要戴老花镜。字要再大一点,内容稍微简约一点,让我们能看得懂。”
专家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主体。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白友涛说:“居民也可以主动提出自己的诉求,街道、社区和居民三块应该形成合力。社会组织、非营利机构、非营利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收集老年人的意见和残疾人的意见,及时出台这样一个法律,是我们对于社会弱势人群的关怀和关注。”
江苏省肢残人协会副主席郑硕表示:“无障碍建设,残疾人是最大的受益者,但是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有需要无障碍建设的时刻,所以我们希望来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发力。”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沈灿 周颖 郭天泓(实习)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