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监管责任更明确!9月1日起南京施行治超新规

2023年09月01日 11:39:48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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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超限超载,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桥梁设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记者昨天(8月31日)从南京交通部门了解到,《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有助于加强车辆的超限超载治理,同时为解决源头监管、路面执法、科技治超等实际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上午10:30,记者在南京梅山钢铁码头看到,一辆刚装载完货物的车辆途经一处源头治超车辆自动采集点,设备自动称重、确认车辆没有超载行为后,自动打印运单,驾驶员凭运单才能离开码头上路行驶。

  在即将实施的《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中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要掌握承运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布设源头治超车辆自定采集点,就是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办法》的举措之一。

  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五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张俊介绍:“南京港全港作为港口源头重点治超单位一共有22家。现场看到的这个设备已经完成建设了40套,现在已经实现了全覆盖。通过现场巡查以及电子巡查方式,从源头上能够把控所有的车辆是否有超限超载信息!”

  《办法》明确了交通、应急、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对于港口码头、非煤矿山、混凝土、各类建筑工地等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监管职责的划定,对其他类型装载源头明确了部门分工的基本原则。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如果不按规定履行超限超载治理主体责任,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影响其信用记录。

  除了加强源头管理,在路面执法方面《办法》明确:交通、公安加强对在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督执法,公安、城管加强对在城市道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执法管理。固定治超站实施24小时驻站联合执法,未实施驻站联合执法的路段,结合动态检测监控设施的监测情况加强路面流动执法。

  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四支队支队长曹成伍介绍:“南京目前正式启用了62个货车监测点,涵盖我们货运的主要通道,包括一些重要桥梁、货物装载量、 运输量比较多的一些通道。目前我们全市货车日均监测数将近是12万辆次。”

  2022年,南京普通国省道超限超载率为0.05%,较之2020年,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通讯员/宁交执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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