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国省考湖泊断面优Ⅲ比例达100%,其他湖泊水质趋好、总磷逐年下降。苏州市城市建成区幸福湖泊建成率100%,圩外湖泊堤防达标率90%,湖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建成5-6个重点示范湖泊(湖泊群)。”这是近日印发的《苏州市“一湖一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明确目标。
据悉,这是苏州市域湖泊系统性综合保护和治理的全链条指导方案,将进一步加快湖泊生态优势转化初显成效,文化彰显度、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湖泊是苏州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源,是支撑苏州“美丽幸福新天堂”的生态本底。苏州湖荡密布,水资源丰富。根据省湖泊保护名录,苏州市共有湖泊401座(占全省526座的3/4),形成了以阳澄湖、澄湖、昆承湖、淀山湖、同里湖、北麻漾、元荡、长漾等为中心的8个湖泊群,是名副其实的“百湖之城”。
《方案》研究谋划了十大重点任务:
①建立一湖一档,全面厘清湖泊资源现状,将湖泊分为水源地湖泊、城市湖泊、古镇古村湖泊以及乡村湖泊等四类;
②提升保障水安全,有效实施堤防达标创建工作,补足防洪排涝短板;
③优化改善水环境,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加快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精准消除湖泊内源污染;
④高效利用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培育节水型载体;
⑤保护修复水生态,以NbS理念,实施湖泊生态系统保护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重大工程,逐步建立全市河湖健康档案库;
⑥传承弘扬水文化,开展文化专项挖掘和档案建设,协同推进江南水乡古镇整体性保护与优化提升,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
⑦出入湖河道整治,减少入湖河道内源污染入湖,确保入湖河道水质达到湖泊水质目标要求;
⑧水域岸线管控和湖滨带建设,健全完善空间管控体,加强滨湖带建设,塑造最具活力的湖滨空间;
⑨长效管护和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河长+”机制,联合河长制、民间河长制的积极作用,加快解决镇村交界河湖问题;
⑩安排湖泊治理项目,分级排定2023-2025年重点湖泊治理计划、完成时间。
《方案》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系统性综合治理,以“串珠化、集群化”开展湖泊群整体性区域治理,明确了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到2030年,堤防达标率95%,国省考湖泊断面稳定优Ⅲ,其他湖泊水质保Ⅳ争Ⅲ;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重点突出淀山湖、元荡、汾湖等长三角跨界湖泊一体化治理,率先建成世界级生态湖区地标,《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重要湖泊建成幸福河湖。
为确保完成市域湖泊保护和治理目标任务,《方案》将“一湖一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市政府组织水务、生态环境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县级市(区)的“一湖一策”保护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进展、实施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保护利用好苏州的每一座湖泊是因地制宜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的创新举措。苏州市水务局总工程师苗红波表示,《方案》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支撑打造“湖安堤稳、水清岸绿、生态景美、人水和谐”的幸福湖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国湖泊保护与治理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来源: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