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8日),记者获悉,前段时间,无锡一名理发师陈某从理发店辞职,可是理发店却要求他支付100万元违约金,最终,还将陈某告上了法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史新说:“陈某是一名理发师,2021年4月份,陈某入职无锡一家理发店,双方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按照协议约定,陈某一旦离开理发店在两年的时间内,不得进入同类型的用人单位或竞争对手单位,否则陈某应当支付理发店一笔违约金100万元。”
同年9月,陈某向理发店提出辞职,随即在另一家理发店就业。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老东家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史新说:“理发店认为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并且理发店已经支付了陈某7万多元的补偿金,但是陈某并没有履行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陈某认为,他就是一名普通的理发师,之所以签署该份竞业限制协议,是理发店录用员工的必备条件,当时他并没有想那么多,就签署了该份协议。”
法庭上,陈某告诉法官,他在理发店的工作就是一名普通的理发师,并不是高层管理人员,不会接触到店里的任何商业秘密。关于理发店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他也已全部退回。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史新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相关人员,在本案中,陈某作为一名普通的理发师,他在本单位中不掌握理发店的相应的商业秘密,他仅仅是理发店的一名基本岗位工作人员,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的人员,所以该份竞业限制协议对陈某不具有约束力。”最终,法院驳回了理发店的诉讼请求。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