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8日 19:41:55 | 来源:我苏客户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video
近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同意增设泰州市泰州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结束了长三角地区长江以北没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历史。今后,泰州市涉及药品进口的生产、流通和研发企业,可享受“家门口”就近备案、就近检验待遇,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加速构建生物医药国际创新高地。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朱浩民 田远 泰州台 编辑/赵黎静)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资讯
印象江苏
layer 分享
layer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