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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对条例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条例》一方面立足省情,对照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补充细化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聚焦江苏开放型经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体现江苏特色。《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差别化探索,强化开发区吸引外资的功能优势,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加强内外联动促进投资,提高外资利用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说,要求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鼓励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本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以及“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
《条例》还强化外商投资保护、服务力度,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停居留许可审批流程,为引进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提供便利服务。对于外商普遍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障外商合法权益。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杨时盛 冯水清 胡於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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