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10月9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五周年工作情况,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同期发布。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锡斐 摄)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介绍,目前,全省人民陪审员已达19746人,其中男性占54.48%、女性占45.52%;高中及以上学历占91.88%。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性别比例、职业分布更趋均衡,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得以进一步扩大。江苏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主要运用“大数据+双随机”,确保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性,聚焦“严程序+细审查”,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公信度,突出“强联动+广协作”,保障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旺盛生命力,坚持“广泛宣传+精准动员”,营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的良好氛围。
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江苏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13万余件、民事案件73万余件、行政案件5万余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效增介绍了五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情况,江苏推进参审机制更完善、队伍管理更科学、履职保障更有力、制度宣传更广泛,“无袍法官”敢于参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善于参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乐于参审的热情进一步激发,人民民主融入司法实践进一步可知可感。
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某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淮安市消防支队水上大队城南中队副班长谢勇,在抢险灭火过程中不幸坠楼,壮烈牺牲,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被告曾某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该微信群共有成员131人,群内多人阅见曾某发表侮辱英烈言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法院随机抽取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参与审理该案的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分别是人民教师、电视台编辑、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员。合议庭组成后,人民陪审员深入现场调查,数次走访涉事社区,全面了解事发经过,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将个人意见建议和征集到的群众看法进行整理,与法官深入交流,相关意见被合议庭列为庭审重点调查内容。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争议事实主动发问,合议时,人民陪审员从公众常识、公序良俗等方面作出独立分析判断,展现了普通民众看待烈士名誉侵权问题的视角,拓展了法官办案思维。判决书拟制完成后,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推敲斟酌、核稿校对,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该案判决书被评为“江苏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该案判决后,人民陪审员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入校园、入社区、入企业,以案释法,积极影响身边群众,促进英雄烈士保护法深入人心,助推树立尊崇英烈、尊重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该案入选“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五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13万余件、民事案件73万余件、行政案件5万余件,越来越多通民意、知民情、接地气的人民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全省多项陪审经验做法被《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刊发推广,3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