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获悉,最近,常州一名女子诈骗了老同学50多万,被发现后,她便和这名老同学结了婚。但最终还是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到底怎么回事?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张朝:“两人毕业之后,双方也是长久不联系的,但是偶然有一天,女方小芳添加了男方小东的微信,两个人又开始聊天,小东因为自己本身单身,了解到小芳也是单身,在聊天过程中,双方有意愿形成男女朋友关系。”
之后,小芳编造自己是律师的身份,先后以办理案件垫资、支付员工工资、父母生意、母亲生病等事由骗取了小东51万元,这些钱,也都被她挥霍一空。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张朝:“小东有个亲戚跟小芳的父母是认识的,然后通过旁敲侧击,了解到了小芳家里的情况 ,然后提醒小东,你可能会被骗,然后他就约见小芳,双方见面之后,小芳就坦诚了,我是骗你的。”
意识到被骗后,小东报了警,小芳也向警方坦白了诈骗的事实。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朝j介绍:“男方和女方的父母也进行了协商,小东对小芳存在真爱的,在协商过程中,虽然小芳骗了他,但是小东还是愿意取小芳为妻子的,小芳的父母和小芳本人也意愿嫁给男方,所以在双方父母的协商之下,双方就结为夫妻,也领取了结婚证。”
尽管双方结了婚,但公诉机关认为,女子小芳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对她提起公诉。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朝认为:“小芳以非法占有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务,在这个过程中,小芳一方面是虚构了要和小东谈恋爱的事实,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借款理由也都是编造的,所借来的款项,也都是被自己挥霍了,后期男方问她索要的时候,她也没有钱归还,也是符合非法占有的故意的,所以无论后面小芳有没有自首,或者跟男方结婚,都不影响她诈骗罪的构成。”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