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方便群众便捷、高效地办理电动摩托车相关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镇江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推出丹阳首家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站,也是镇江首个专门销售电动车经营店里建成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大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即日起,丹阳大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经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授权正式挂牌运行,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缩短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减轻了群众的负担,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据了解,电动摩托车上牌需要: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机动车产品公告停止销售之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5.合格证发证日期超过两年的,车辆需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6.现场查验电动摩托车。
车辆管理所民警特别强调,电动摩托车不等同于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摩托车(电摩)属于机动车范畴。骑行电动摩托车要具有摩托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应当依法投保交强险!
还有一点要牢记!驾乘电动摩托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吴金鑫 王亚媛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