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临时使用公共供水暂行规定》正式出台。该《规定》把取用水监督管理延伸至临时取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计划用水制度得到更加科学地落实。
随着连云港市工业项目建设进入高峰期,生态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用水户临时取水需求日益增加,这给日常节水管理带来了难度,为了临时取用水行为的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市水利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在全省率先制定并试行《连云港市临时使用公共供水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临时使用公共供水要使用合格的计量设施,未安装计量设施的,临时用水量从生产办公用计划水量中支列,不作为计划用水调整的依据。《规定》对于临时用水纳入计划管理作了明确界定,定额管理与超计划加价收费政策也将贯彻执行,把取用水监督管理延伸至临时取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计划用水制度将得到更加科学地落实。
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工程师王博谈到,《连云港市临时使用公共供水暂行规定》的出台,规范了临时取用水行为,减少临时用水对生产取用水的影响。市水利局也会根据具体执行情况,持续优化、调整管理流程,为企业简化申请手续,减少负担,创造良好的用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