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骆马湖畔,放眼望去,淼淼碧波,层层水浪。骆马湖的“菹草之患”被有效治理,写下了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的生动注脚,也见证了生态修复走过的漫漫长路。
2013年10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生态保护审判庭,集中管辖原先由宿迁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类案件。2019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运行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以河流湖泊等自然元素为脉络,设立9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案件上诉至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其中,在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更大范围管辖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及徐州新沂市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如今,宿城区人民法院的环资审判已走入第十个年头。
10年来,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牢牢抓住“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契机,更高站位谋划新辖区环资审判工作,并将环境资源审判融入“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统筹谋划,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综合施策,延伸服务,传递绿色理念,为骆马湖流域生态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助推所辖流域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格局。
巡回审判+跨域生态修复
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一个经典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2017年11月,宿城区人民法院为支持市委、市政府开展河湖禁采工作,在70公里外的沭阳县颜集镇新沂河岸边巡回审理了一起当地的砂霸案件。被告人方某强买强卖农用地用于非法采砂获利280万元,致10余亩农用地坍塌,该案吸引1000余名群众旁听,被央视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引起了社会对非法采矿恶性案件的广泛关注。
宿迁市具有优良的水资源生态优势,但在2016年12月以前,辖区洪泽湖、骆马湖、新沂河等水域河道非法采砂愈演愈烈,在暴利驱使下顶风作案的人较多,湖泊的非法采砂现象亟须重拳出击。
本案被告人方某明知新沂河禁采黄砂仍铤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方某因本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两湖一河”盗采砂矿行为。针对此类案件的高发,宿城区人民法院到骆马湖、洪泽湖水域开展非法采矿巡回审判10余起。洪泽湖、骆马湖、新沂河多年屡禁不止的盗采黄砂现象,在从严打击后于2018年1月初实现零盗采,河湖采砂泵船被分批拆解,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自2013年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宿城区人民法院便持之以恒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走出去”的方式,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就地开庭扩大普法宣传面,结合各区域特点,常态化开展环资审判进社区、进湖区、进市场等,截至目前已开展巡回审判133场次,让老百姓受到实实在在的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受益一方”的效果。
因为此类案件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在审判过后,生态修复将是保障绿水青山的关键。方某非法采砂案的成功办理,也推动了跨域生态修复基地的建立。方某非法采砂区域坍塌数十米,现场无法修复。2019年3月,宿城区人民法院经调研联合流域管理机构在骆马湖二湾水域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方某在非法采矿案件中交纳的修复资金用于在骆马湖畔栽植林木,正式拉开了对骆马湖流域生态修复的序幕。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梅玲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环境介质的流动性以及自然资源的公共属性,决定了环境资源类案件侵犯的往往是社会公共利益,生态修复需树立一体化思维。”目前,该基地已由2019年的15亩扩建为105亩,成为远近闻名的宣传渔文化、水文化,从事劳役代偿及展示环境资源审判成效的综合性基地。
延伸职能半径
探索能动司法“最佳路径”
宿城区耿车镇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废旧物资加工,曾经是华东废旧物资集散地,落后产能带来“海陆空”的污染,使整个村庄弥漫“耿车味”。
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选择3起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件,到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庭,现场予以普法。巡回审判后,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仔细梳理、实地调研后,于2015年9月向宿迁市委、市政府发送司法建议,认为宿迁必须“刮骨疗伤”,全面取缔废旧物资加工行业。2015年底,全市取缔非法加工废旧物资产业的战役正式打响。至2016年6月,在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宿迁废旧物资加工的落后产能被顺利取缔。
生态修复,只此青绿。惩罚不是目的,宿城区人民法院更注重通过传递绿色司法理念,不断提升跨域审判渗透力,写好“后半篇”文章。
“环境资源案件,不仅惩罚行为人,更应注重生态修复!”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叶春花的话语掷地有声。宿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惩罚与修复并重的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审判的各个环节。通过量刑指南引导被告人在庭审前积极修复生态环境;诉中鼓励被告人预缴生态修复金,并将其作为酌情从轻情节;庭后对被告人预缴生态修复资金的案件,与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推进,积极落实修复工作。
善谋善为,善作善成。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野生动物保护的呼声空前高涨。在充分总结动物资源类案件的审判经验后,宿城区人民法院联合流域内检察机关等六家单位,于2020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动物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对流域内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追诉标准、从重从轻情节、公共利益保护、罚金刑和监禁刑适用等方面进行明确,同时对涉及巡回审判、基地建设等方面也作出规定。同年5月,该院联合流域11家单位出台《骆马湖流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奖励举报办法》,进一步扩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公众参与度,该奖励举报办法出台后,非法狩猎案件断崖式下降,从2015年的132件下降到2021年3件。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为下好生态保护“一盘棋”,宿城区人民法院将骆马湖流域各兄弟单位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合力为骆马湖筑起一道司法屏障,为大运河、古黄河、环骆马湖生态走廊建设保驾护航。
秉承大爱情怀
营造生态文明“最优环境”
“环资审判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情怀和大爱。”叶春花说。
在一起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的案件中,5名当事人在庭审前交纳修复费用,用于购买一对疣鼻天鹅落户于宿迁动物园。这一对天鹅也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有所小学组织全校孩子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参加天鹅的征名活动,了解天鹅案件背后的故事。环资审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在无形中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生态保护的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得以传递。
“被告人王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今年8月11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宿城区人民法院在宿迁市花鸟市场巡回审理并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犯罪案件,这也是江苏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花卉植物案,也是全国数量最大的案件。
一纸裁判远远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点。7月26日,宿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我与兰花有约”书画征文活动,向宿迁市全体中小学生征稿,通过绘画、书法展现兰花的品质及对兰花的保护。至截稿时,共收到征稿作品500余份,成功带动了学生家庭和社会更多群体的参与和关注。
近日,该院新建的宿迁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展示馆正式揭牌。展示馆分为骆马湖的前世今生、万物和谐、两湖特别展示区、骆马湖流域生态大世界、生态司法等多个展区,在充分展示生态环境和谐美好的同时,也展示了该院多年来审理的重要环境资源案件,以案说法、释法明理,成为我市又一法治教育基地,让参观者沉浸式感受生态环境的美好,充分了解我们的绿色家园,增强环保主人翁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和根本大计。宿城区人民法院主动担起共治责任,以法槌为“梭”,织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网,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用法治力量留住骆马湖流域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