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获悉,近日,高邮警方经过两天的不懈追踪,成功破获一起致人受伤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近日,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临泽中队接110指令:在安大公路宝应夏集与临泽交界处,一名电动车女骑手被一辆不知名的车辆所撞,肇事车辆逃逸,人受伤。接警后,该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郭某躺在地上,电动车倒在路边。
郭某告诉民警,自己骑电动车沿S264省道由北向南行至宝应夏集与临泽交界处时,见前方一辆白色车辆,便加快速度超车,结果与前面正转弯的白色车辆相撞,也许被撞蒙圈了,只知是一辆白色的车所撞。事故发生后,车上下来一名女子称“是你超车撞的我,是你责任,我上班要迟到了。”这名女子说完便驾车走了……
民警先通知120,将受伤女子送医院治疗,便全力侦破该起逃逸案。由于案发地没有监控,加之宝应夏集与高邮临泽交界处车流、人流较多,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民警克服困难,围绕案发地、案发时间段,调取沿途监控,仔细甄别筛选,苦于伤者无法提供准确的车辆情况,仅凭肇事车辆是白色这唯一线索。民警花了一天时间对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进行追踪,却没有进展,只得调整侦查思路,采取肇事车辆来时方向倒查,果然有所发现。在事发时,仅有一辆白色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经过案发地。
民警在摸排走访时,意外发现离案发地不远处的一户人家有监控,当即调取,终于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可车辆无牌无照。结合伤者向民警陈述,肇事者急于上班,估计此人就在临泽镇上某厂上班。车辆锁定后,民警再次回过头来,借助沿途监控科技力量,追查逃逸车辆落脚地。经过两天的不懈追踪,民警最终在临泽一厂区找到肇事车辆,经比对,碰撞痕迹完全吻合。经初步讯问,肇事车主张某一再声称,是对方超车撞倒她,自己没有责任,以自己上班要迟到了、急于上班等理由狡辩,但都是徒劳的。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正确做法是第一时间报警,积极协助警方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驶离现场,一旦驶离现场肇事逃逸,性质就变了。如果有人员伤亡,将构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害人又害己。
(《零距离》记者/冯珂 通讯员/祝隽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