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类车辆的保有量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多发、高发的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带来严重危害。10月2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镇江润州法院现从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精选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案为鉴,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沈某与居某系朋友,2020年5月30日晚,两人同时在KTV与朋友聚会,居某中途向沈某借车钥匙,随后将车开出接人。2020年5月31日0时许,居某驾驶沈某的小型轿车与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车辆受损。经认定,居某饮酒驾驶机动车操作失误,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赵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了赔偿责任,超出的部分原告赵某向被告居某和沈某主张。
因车主沈某明知居某当晚饮酒,仍将车辆借给居某驾驶,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判决沈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居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因居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仍应承担垫付义务,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责,故超出交强险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润法轩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