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10月23日,正值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0个典型案例,涉及老年人人身安全、赡养、婚姻自主权、居住权、财产权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据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老一审民事案件231388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约为10.38%。从年龄分布来看,60至70岁老年人参与诉讼比例较高,约70.51%。全省13个地区涉老民事案件数量较为均衡,与地区总体案件量占比大致相当。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近三年来,江苏省涉老民事案件类型较为广泛,主要包括离婚、继承、赡养、分家析产等家事纠纷;医疗服务、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相邻关系、家庭矛盾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提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孙”类纠纷、新型赡养纠纷、涉老居住权纠纷、养老服务纠纷、涉老劳动纠纷涉老诈骗纠纷增多。
涉老民事案件不仅关涉弱势群体的保护,还多与婚姻、血缘、家庭有关,当事人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夹杂着情感纠葛,难以简单地分清是非、辨别曲直,在对老年人婚姻权利、人身安全、财产权利保护方面尤为明显,加大了案件审理难度。
据介绍,全省法院在涉老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严格贯彻爱老护老司法理念,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完善适老硬件设施配备、打造适老诉讼绿色模式,注重判前走访、判后回访,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以及建立涉老教育指导机制推进全流程适老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在审理涉老民事案件过程中,江苏法院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始终,并贯彻专案专办原则,选任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组建涉老审判团队,根据老年人的特点依法审判,全力维护老年人诉讼权益。
同时,江苏法院积极联合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构建涉老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充分集合社会整体力量化解涉老纠纷。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涉老纠纷源头治理,抓实做牢“抓前端、治未病”,同时进一步完善涉老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做实涉老民事案件判后延伸工作,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让广大老年同胞共享发展成果,乐享幸福晚年。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