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这项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10月24日 11:59:14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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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客户端讯(记者/刘嘉) 2023111日起将正式施行《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作为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024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作详细解读。

  2017年,江苏率先在全国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创新探索和实践,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

  通过近些年的工作实践,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组织方式显现出了独特优势,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建设工期和建设成本得到有效管控,建设工程品质和投资效益大幅提升,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打造了江苏开放大学新校区项目、省中医院牛首山分院项目、南京市江北图书馆项目、苏州市独墅湖第二通道项目、泰州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项目、张家港市梁丰高级中学项目等一批高品质社会民生工程。

  目前,全省已有集中建设监管单位 155 个、实施单位 645 家、从业人员约 3 万人。据统计,2019 年以来,全省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3114个,总建筑面积 1.26 亿平方米,总投资8474 亿元,获国家级奖项 24 个、省级奖项 190个,集中建设工作呈现全省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为进一步加强法规层面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支撑和引导作用,统一全省集中建设管理的实施范围、组织方式、责任分工、实施程序,省政府起草并审议通过了《办法》。《办法》明确了集中建设实施范围,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明晰了集中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

  《办法》呈现以下特色亮点:

  1.建立了组织实施体系。为推进集中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办法》强调要加强重大事项会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集中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规范了集中建设实施。《办法》从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严格控制概算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3.创新了协调管理举措。规定实施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后及时进行项目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实施单位应当充分考虑使用单位提出的合理使用需求和改进建议,并特别规定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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