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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出现纠纷,对薄公堂是常有的事,对法院来说,借条以及合同等书证往往是判决的重要依据。然而,2022年5月和2023年5月,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向法院发出了13份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这13起案件重新审理。那么,这些案件为什么要进行再审呢?背后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陷阱与伤害呢?
2021年6月,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部门的检察官,在审查陆某涉嫌虚假诉讼案当中,发现陆某和举报人吴氏父子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从刑法上来看,他的行为不构成刑事上的虚假诉讼罪。但是,从民事上来看,这起案件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嫌疑,卷宗就被移送到了负责办理民事案件的检察官倪蓉的手中。前往法院调阅卷宗后,倪蓉发现,陆某向法院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多达10几起。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倪蓉:“我们初查下来就发现,陆某名下一共有12个民事诉讼案件,不同程度存在套路贷和虚假诉讼这个嫌疑。”
原来,几年前,陆某在启东开了一家字号为“民乐投资”的门店,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实施放贷行为。
启东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彭高祥:“他们签订的这个合同其实是阴阳合同,口头一份纸面一份。纸面这份就专门用于法院起诉,口头这份就是专门用于套路这些借款人,从而使借款人不负压力之后还不起账,他们就直接拿着这个借款合同去法院再捞一笔钱。”
2016年7月,张某向陆某借款3万元,扣划掉3000元当月利息后,张某实际拿到手的借款只有27000元。因张某没能及时归还借款及利息,陆某便多次上门讨要,威胁如不及时还款,将用汽油烧毁张家。
借款人张某的母亲:“我老公睡前半夜,我睡后半夜,他们把汽油倒进来,倒在门上烧。”
面对陆某的一次次逼债行为,张某离家出走,四处躲债。2017年7月,陆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3万元本金以及4倍利息。由于无法联系上张某,最终,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支持了陆某的诉讼请求。而另一名借款人吴某荣,也有着类似的遭遇。
借款人吴某荣的母亲 :“比如说实际借两万,但纸上写的却是四万,说还有两万是手续费。我实事求是地说我不就借了两万嘛,后来前前后后还了四十多万。”
借款人吴某荣的父亲:“问我连襟借了十四万,到现在还没还。”
原来,吴某荣曾经和他人合伙做汽车生意,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他曾向陆某借款5万元,扣除当月利息,吴某荣实际借到的钱款是45000元。因为生意失败,吴某荣没能还上这笔借款及利息。
借款人吴某荣的父亲:“锁里面他用那个胶水嘛,锁根本打不开,只好架着楼梯从这个上面爬上去,到里边从阳台上进去再下来开门。”
吴某荣的借贷行为,给家庭带来了无穷无尽的苦恼。妻子最终离他而去,母亲深受刺激,中风后半身不遂,生活无法自理,68岁的父亲,依然在打工还债。
彭高祥:“对于这些被害人其实影响很大的,可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因为这些人的这些操作,都弄得妻离子散。”
2017年7月,陆某将吴某荣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以判处吴某荣归还本金5万元及四倍利息。此后,吴某荣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检察官倪蓉和办案组成员查明,2017、2018年期间,陆某单独或与人合伙,先后多次以吴某荣、张某等17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诉讼标的额达591万多元。陆某的这12起虚假诉讼中,4起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了再审;3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对于另外5起案件,启东市检察院发出5份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均被法院采纳。
“综上由于原审原告陆某故意隐瞒以按口头约定的高额利息当扣利息等事实,作出虚假陈述,导致原审认定事实有误。综合以上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判决如下:撤销本院(2017)苏0681民初5799号民事判决。”
此后,检察机关又接到举报,除了陆某外,还有马某春、黄某晶、刘某辉等放贷人,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方式,侵害借款人的钱财。经过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最终查清了马某春提起的4起虚假诉讼案,黄某晶提起的3起虚假诉讼案和刘某辉提起的1起虚假诉讼案。2023年5月,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就这8起虚假诉讼案,向法院提起了再审检察建议,启东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这13起虚假诉讼案中,目前,9起案件已经过再审,作出改判,另外4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关于这起案件的详细报道,请收看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10月27日播出的特别节目《检察官办案》。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戴春梅 熊玄 郭楠 史哲铭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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