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镇江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近日,该大队在市区北环路某路段执勤时,查获一名涉嫌“二次醉驾”的“酒司机”。该男子在相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因为涉嫌醉驾在同一地点被同一名执勤交警查获,更巧合的是,男子两次现场酒精测试呼气值还都是122mg/100ml,这样的“巧合”让人哭笑不得,也警醒更多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9月底的一天晚上20时许,执勤交警在例行检查工作中,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王某面色酡红、酒气浓重,有明显酒醉驾嫌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呼气值高达12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正当民警准备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时,带队查处酒驾的市区中队副指导员潘定宏忽然说道:“哎?你不是上次我们查到的那个呼气值122的人吗?”
原来,就在不到一个月前,潘定宏带队在同一地点查处酒驾,也是在晚上20时许查到了一辆银灰色摩托车,驾车的人正是王某。当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呼气值为12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没想到过了还没到一个月,竟再一次遇见他。
距离上次醉驾被查还不到一个月,王某就明知故犯、心存侥幸,在驾驶证被暂扣的情况下,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在同一地点,被同一名交警查获。更无巧不成书的是,就连现场酒精测试的呼气值都和上一次完全一样!交警潘定宏说:“我带队查过这么多次酒驾,二次酒驾的情况也遇到过几次,但这么巧的还是头一次。”
11月3日,王某二次酒驾的血检结果出来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丹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警方提醒,作为交通参与者,要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万万不可心存侥幸,共同维护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崔景峰 邵臻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