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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内容亮点。这也是全国第一部省会城市的中医药立法,条例将于11月16日正式施行。
【挖掘保护经典名方 培养中医药传承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居民疾病谱发生巨大变化,各种慢性病高发,患病人数也不断攀升,医疗压力不断加重。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治疗、康复等方面有着独特作用。做好中医药立法工作,将充分发挥传统医药的独特优勢,让更多人“方便看中医、看上好中医”。《条例》明确,要加强“金陵医派”的传承保护,挖掘保护经典名方。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说:“通过规定加强金陵医派传承脉络的挖掘,建立保护名录,整理研究金陵医派名方验方、传统诊疗技术及中药鉴定、炮制技术,申报具有中医药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遴选金陵医派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等。从金陵医派的文化传承、技艺传承、医术传承、人才传承等多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制订完善配套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
《条例》还在完善中医药体系与能力建设、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知识教育、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规范中医药市场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条例》颁布实施后,南京市卫健部门除了将聚焦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快制订完善配套措施外,还将加强监督检查,为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夏海鸣说:“要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市场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保障中药质量安全;依法查处养生保健服务中的虚假宣传和欺行为,规范中医药服务的供给。”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吕莹莹 徐授科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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