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4日)上午,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渔政码头,在办案检察官见证下工作人员将一袋袋花鲈鱼、半滑舌鳎等水产苗种装上渔政执法船、艇,运往灌河口外的黄海海域,160余万尾鱼苗随之流入黄海。
当日上午8时30分许,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生态修复专家、县农业农村局、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等部门与“益心为公”志愿者乘船到海上进行放流。历经一个多小时160余万尾花鲈鱼、半滑舌鳎鱼苗奔涌入海,进入海洋生态循环中。
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将一袋袋育苗搬运到放流船上,各部门同志在岸边认真查看鱼苗情况,逐项确认准备工作。“这是我们首次在海上举办增殖放流仪式,让社会各界共同见证,鱼苗入海,公益保护才算真正达到了目的。”
据悉,这160余万尾鱼苗价值218余万元,费用全部由公益诉讼被告人承担。
增殖放流仪式上,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富金介绍说:“非法捕捞案件,主要以恢复性司法为主,起诉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恢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希望海洋部门和渔业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严厉打击海上非法捕捞行为,向社会各界展示惩治涉渔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共同维护海洋生态,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近年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和响水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合力。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姜玮介绍说:“通过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使当地渔民认识到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用非常高,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切实推动了海洋渔业资源的修复。”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