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获悉,近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此次行动聚焦当地金融纠纷案件,助力金融案件多元解纷工作贯穿诉前调解、诉讼,直至执行,形成纠纷解决的闭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诚信金融生态。
清晨,6时整,办公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集中行动,现在开始,出发!”随着总指挥一声令下,一辆辆警车迅速驶出,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
常州市天宁区某小区,根据经验早晨上班时间之前当事人在家的可能性较大,执行干警早上7点前已到达被执行人邹某某的登记住址,但是反复敲门确无人应答。
执行干警来到小区安保中心,出示证件并表明来意,通过监控确认邹某某于前一日傍晚自驾车辆返回住所并未离开。执行干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直奔停车场并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一路再次前往邹某某住所送达执行相关文书。
面对执法干警上门,邹某某依然心存侥幸逃避的心理,在屋内并不配合。执行干警隔着大门耐心的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阻碍执行公务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司法执行压力下,邹某某最终下楼来到自驾车辆处,配合执行干警跟随扣押车辆返回执行局,并在执行局全额履行了还款义务。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