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拍”?司法拍卖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

2023年11月17日 12:03:27 | 来源:我苏客户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的网络购物,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公民在参与竞拍时,应当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切莫冲动竞拍,否则不仅无法取回保证金,还要依法补交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如有恶意悔拍、恶意抬价的行为,竞拍人还会面临罚款、拘留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11月1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8月16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以16万余元的起拍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一栋位于铜山区某村的自建房,该房产的评估价为23万元。

  拍卖公示期间,该房产吸引了2031人次围观、56人设置拍卖提醒。拍卖当天,3名竞买人经过117轮竞价,最终刘某以55万余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产。

  竞拍成功后,刘某因为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余款。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决定给予刘某10日的缴款宽限期,并向其发出限期缴款通知书,告知其悔拍的责任与后果。

  虽经法院催缴,刘某仍拒不缴纳尾款。10月24日,法院将该房产重新拍卖,同时没收刘某缴纳的3万元拍卖保证金,并禁止其参与本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吸引了5人参与竞拍,经过55轮竞价,程某最终以51万余元竞买成功,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余款,顺利取得该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于上述房产两次拍卖产生的4万多差价,扣除3万元保证金后,刘某还需补交差价1.05万元。法官立即通知刘某到院,就悔拍的法律后果向其释法明理,并直接送达了责令补交悔拍差价通知书。经过法官的教育引导,刘某也认识到司法拍卖的严肃性和无故悔拍的严重性,在指定期限足额缴纳了拍卖尾款。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邓拓介绍,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竞拍非儿戏,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那些抱着“玩玩”“试试”的心态参拍的竞买者要慎重,竞买前要仔细阅读公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参与竞拍。一旦参与竞拍,应尽到应有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悔拍行为不仅会扰乱正常的拍卖秩序,妨碍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给执行案件当事人造成了损失。此时,竞拍人不仅无法取回预交的保证金,还将依法补交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一系列惩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徐法轩 编辑/高若婷)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