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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医保局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在对医保定点机构加强管理的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申请医保定点,进一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实施细则》明确,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结算。这意味着参保人今后在定点互联网医院看病就诊的相关费用也能医保报销了。参保人在医保定点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时,可以依托“医保码”进行实名认证、医保移动支付等就医全流程应用。同时,互联网医院会为参保人提供医保结算凭证,并完整保留其“互联网+”医疗服务诊疗过程中的电子病历、在线电子处方、购药记录、交易配送等信息,让“互联网+”医保服务更便捷、更惠民。据介绍,自2019年江苏上线首批7家互联网医院以来,到去年底,已建成互联网医院147家。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凌 浦沫瀚 吴刚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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