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近日省邮政管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管理的通知》,从六个方面对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规范车型选用。要求选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并对封闭式厢体尺寸限值进行了规定。 二是严格登记管理。规定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实行专用号段管理。 三是保障道路通行。要求在城市道路通行时,应当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城市道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时,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要为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临时停靠提供便利。 四是加强使用管理。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实行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持摩托车驾驶证、统一佩戴安全头盔“四统一”管理。 五是强化信息化管理。对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实行统一信息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北斗定位等技术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六是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最终更新到位时间截止后,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下一步,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还将加强沟通协作,督促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省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