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退货还是无理由退货?江苏消保委提醒要分清

2023年12月11日 16:46:45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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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一名消费者新买的某品牌耳机在使用不久后出现电流声、爆音、异响等问题,随即申请退货退款,但该品牌官方以商品已经拆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规定,拒绝了她的申请。这一事件引起了江苏省消保委的关注,消费者因怀疑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以耳机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退货,实则是模糊了"三包"有理由退货和无理由退货的界限,为消费者行使退货权设置了不合理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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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某投诉平台上检索发现,关于"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多达数万条,比如这位消费者在7天内申请退货遭到商家拒收,理由是开了外包装不能退货,对此消费者吐槽"7天无理由怎么会有理由""挂着7天无理由的旗号,等到消费者跳进陷阱收货开封再给出不予7天无理由退货,强买强卖"。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线上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法定网购后悔权,这一权利的行使不以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为前提,但实际情况复杂多变,商家的执行情况也参差不齐。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吴惠敏说:“实践中存在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法定‘三包’有理由退货和无理由退货的界限,在消费者因为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时候却以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已经拆封,或者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货申请,为消费者设置不合理的退货门槛。”

  省消保委认为,如果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则属于法定"三包"范畴,是后合同义务,商家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商品进行退换。另外,对于部分商家以拆封为由拒绝无理由退货,也有明确法律依据。吴惠敏介绍:“我国最高法《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都明确了,消费者为了查验商品需要而进行包装拆封,在不影响商品完好性和二次销售的基础上,商家也是应当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的。”

  省消保委呼吁各电商平台及品牌商家诚信经营,依法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退换服务举措。不要模糊"三包"有理由退货和无理由退货的界限 ,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严格履行"三包"义务,保证消费者退货的权利。同时,消费者也应强化契约意识,通过阅读商家店铺提示告知、对于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谨慎拆封等规避退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扯皮,正确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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