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后竟辱骂法官 罚款1万元!

2023年12月19日 21:08:58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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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法官,我错了!对于此前的不当行为,我深表歉意,我服从法院作出的处罚决定,希望法官予以谅解。”今天(12月19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案例,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后辱骂法官被罚款。

  31岁的李某在南京打拼多年,手上有点积蓄,萌生了在南京安家的想法。2022年,李某看上了栖霞区某楼盘,置业顾问向其保证可以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李某便与置业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后因李某不具备购房资格等问题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诉至栖霞区法院。

  法院判决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置业公司需退还李某购房款4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置业公司未能履行义务,李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案件承办人冯晨晖查控,依法冻结置业公司银行存款418119.5元,并于2023年9月27日采取扣划措施。案款到账后,冯晨晖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执行情况,并要求其提供收款账户信息。

  “李某你好,法院已将案款41万余元执行到位,麻烦提供收款账户,方便法院打款!”正当承办人做好发款手续准备交给财务时,却接到置业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负责人火急火燎地说:“法官,欠李某的钱,公司已于9月1日偿还了,怎么又扣划公司账户?”

  承办人听到后十分疑惑,自己明明跟李某沟通过好几次,但他对于拿到案款的事只字未提。如果法院将钱汇给李某,将造成被执行人的财产损失,若李某不配合,追款过程还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之后,承办人打电话向李某核实情况,其对收到公司款项一事予以认可。

  他提醒李某未主动向法院说明收到案款的行为,会引发执行风险,客观上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但李某电话中的态度表现得非常恶劣,百般狡辩。当承办人指出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时,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李某不仅置之不理,竟然在电话中满口脏话,辱骂承办人。

  李某隐瞒已受偿案款的事实,妄图通过法院执行额外获利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的执法活动,其辱骂法官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法院干警的人格尊严,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承办人多次电联李某,要求其来法院具结悔过,但李某拒接电话。经合议庭讨论,结合李某的违法情节及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李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惩戒措施。

  李某收到法院的罚款决定书后,主动联系承办人,态度非常诚恳地承认错误,并缴纳了罚款。他解释到,当时家中琐事缠身心情不好,头脑一时发热才出言不逊,表示今后一定会控制脾气、规范言行。

  承办人原谅了李某的行为,提醒其作为诉讼参与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肆意妄为,挑战法律尊严,如情节严重构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表示,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亵渎。诚实守信是每个诉讼参与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构建和谐有序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其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对侮辱、诽谤、威胁法官、妨碍法官依法履职的行为,人民法院将坚决予以打击。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栖法官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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