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暂行)办法》 到2020年江苏要有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
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暂行)办法》,明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覆盖全体本科高校,采取“专项+综合”的办法,打破身份固化,形成基于绩效、有进有出、有多有少的支持机制。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将分为“专项”和“综合”两类项目。“专项”项目包括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简称“四大专项”,支持所有本科高校彰显特色优势,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基础。“综合”项目重点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高校加快提升综合竞争力,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迈进。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对象为:“四大专项”建设高校,综合办学水平进入或接近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高校。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江苏有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其中10所左右高校进入前50名;支持若干所大学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到2030年,江苏将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高等教育强省,支持2所左右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到本世纪中叶,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