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

我苏网 2022-12-29 17:06

  网购的快递拿到手,许多人都会拆开检查一下。如果不满意想退货,商家却说拆封了不同意怎么办?最高法12月27日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

  《意见》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二条也规定,如果说电子商务采用快递物流的方式来提供货物的,快递物流的物流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及时地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当面查验不仅仅是看一下外包装有没有破损,肯定是要对货物本身拆封进行查验,如果商家仅仅凭借单方的格式条款,规定一旦查封,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那这是毫无依据的。”

  此外,《意见》还规定,因快递人员擅自使用快递商品、违规打开快递包装、暴力分拣快递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快递商品丢失、毁损,消费者请求赔偿损失,快递服务提供者依据免责条款提出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经营者向消费者盲发快递,消费者请求无条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发货方在向收货方寄送物品之前,对数量、质量、型号要进行核对,最好是拍照,拍照之后,先把它传给收货方,然后交付快递,收到快递的一方,应该及时地根据前面拍照核对的信息,对收到的货品进行核对,如果发现货不对板,及时通知发货方,由发货方与快递公司及时进行交流,这样不至于贻误了主张权利的时机。”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