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收租20万拒还欠款 “老赖”被判拒执罪
寒冬腊月,年关将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此前就已经打响了年末执行攻坚战。今天(1月17日),秦淮法院向社会发布了一批已经执行到位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南京的谢某通过民间借贷向施某、张某、严某和陆某借款了335万元,但却没有按约定将钱归还给四人,最终闹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谢某归还355万本金及利息。
因谢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4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周可荃介绍:“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谢某出入都有专车,还有专职司机接送,经常出入美容院等高档场所,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也做了大量工作,发现被告人谢某一直在收取某水果店的租金,光此项收益每年就近20万,而且这笔收益从未向法院报告过, 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在掌握相关线索后,执行干警在谢某经常出入的美容院蹲守,两周后找到了谢某,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并将拒执的线索移交给了公安。周可荃介绍说:“从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角度,我们联系上了被告人谢某的家属,经过工作,谢某家属主动代偿了谢某所有的债权。不过被告人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虽然后来家属代偿了,这已经是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作为法院酌定的量刑情节来考虑的。”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谢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此外,法院还公布了一起成功化解的欠薪案。南京一家汽车服务公司拖欠三名员工工资,经过劳动仲裁裁定公司支付共计1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胡某表示他并非实际控制人,又因为被纳入失信导致个人被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了他个人信誉和日常工作。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娟介绍:“在1+4暖企行动中,我们讲明了相关政策,胡某特别想在我们的1+4暖企行动中,通过法院找到4名劳动者,以个人财产代为垫付部分劳动报酬,这样来换得对方的理解,通过和解的方式结案。”经过法院的调解工作,三名员工也愿意和解,这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之后也解除了对胡某的限高令。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