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13个省级试点地区公布
今天(2月2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名服务能力提升,江苏省民政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南京市浦口区等13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周期为一年。
乡村地名是乡村重要的社会公共信息。开展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是民政部门对地名管理工作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
“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
省级试点地区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
无锡市:江阴市
徐州市:新沂市
常州市:金坛区
苏州市:昆山市
南通市:如皋市
连云港市:东海县
淮安市:清江浦区
盐城市:亭湖区
扬州市:高邮市
镇江市:丹徒区
泰州市:高港区
宿迁市:泗洪县
《通知》要求,全省各试点地区要以乡村地名为“切口”,以《地名管理条例》为遵循,全链条、全方位探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推动地名与文化旅游、社会治理、数字乡村建设、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等紧密结合。重点围绕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乡村地名采集上图、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和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等核心任务,进一步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提升地名内涵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乡村地名信息的需求,切实把乡村地名“管起来”“用起来”,使地名服务“实起来”“活起来”,更好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