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亲兄弟对簿公堂,房屋到底该归谁?

我苏网 2023-02-04 18:58

  30年前兄弟间买卖了一套房屋,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却遗失了。如今房屋面临拆迁,巨大的经济利益让这对亲兄弟对簿公堂。

  今天(2月4日),记者获悉,近日,常州天宁法院郑陆法庭审结了一起兄弟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确认双方之间关于被拆迁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案涉房屋原由周家兄弟二人的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后由大哥占有、使用,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并出租收益。然而房屋所有权一直登记在二弟名下。案涉房屋拆迁过程中,弟弟向拆迁部门主张拆迁利益,认为案涉房屋归自己所有,当时仅仅是借给哥哥居住至今,房屋所有权从未发生过变更。哥哥拿不出书面的房屋买卖协议,故哥哥起诉弟弟至法院,请求确认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承办法官前往村委进行调查,听取了村干部及部分村民的陈述,相关人员均表明确实发生了房屋买卖,哥哥购买房屋还按照当地的习俗办了酒席;随后承办法官又听取了承租人的意见,承租人表示房屋是周家老大出租给他,租金也是周家老大收取。同时,承办法官还查明,权利人为弟弟的房屋所有权证一直由哥哥保存,这三十年间周家老二从未主张过房屋的所有权。

  最终法院认定,虽然哥哥未能提供书面的房屋买卖协议,但是结合村委证明、证人证言和常理可以认定哥哥购买弟弟房产的事实,判决支持了哥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诉讼请求。后弟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