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首部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落地长三角示范区

我苏网 2023-02-21 13:04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今天(2月21日)在上海召开,来自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规划》有关情况。

  【历时三年多 示范区有了“一张图”】

  据了解,《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规划》共8章、65条,涉及25项核心指标体系,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根据《规划》要求,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47.6平方公里以内;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4.7平方公里以内。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说,示范区总规由沪苏浙两省一市共同组织编制,从2019年7月启动,到2023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历时三年多。《规划》是我国跨省域统一规划管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是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将为其他地区编制和实施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不搞大开发 强化底线约束】

  围绕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规划》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强调把生态保护好,不搞大开发,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防止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同时,重点抓好“1+3”集中示范,两省一市共建一处水乡客厅,合力打造“江南庭院、水乡客厅”,集中实践和示范城水共生、活力共襄、区域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先行启动区内发挥三地优势,加快建设青浦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等三处示范区域。

  《规划》要求,示范区要统一建立“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一基础底板和用地分类,统一规划基期和期限,统一规划目标和核心指标。搭建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底板、入库标准、交互应用、管理机制等一体化整合。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执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组成的监测评估机制。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常瓅 陈超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