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丢给老人不闻不问 法院判决父母支付“带孙费”

我苏客户端 2024-01-05 20:16

  老人帮忙带孙子孙女,是情分而不是本分,如果把孩子丢给老人就不管不顾了,老人出钱又出力了,之后能要求子女支付带娃的费用吗?今天,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么一起案件。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霓介绍,“张乙(化名)与林某在同居期间育有了一个儿子张丙,后来在2018年时,张乙与林某发生了矛盾,两个人分手后各自生活,将张丙交给了他们的母亲张某来抚养”。从2018年开始,3岁的孙子就一直跟随张乙的母亲生活,老人尽心尽力带娃,承担了孙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几年,老人在经济上越来越吃紧,担心孩子受苦,再三纠结,还是将孩子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已经垫付的孩子抚养费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霓介绍,“抚养子女是父母的应尽的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之下,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是没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孩子父母在有抚养能力情况下,将孩子交给了小孩奶奶来进行抚养,而未尽到父母应尽的抚养义务”。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老人一人照顾孙子的生活、学习,必然产生了一定费用,这些费用都应当由孩子父母承担。最终,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向老人支付代为抚养孙子的费用。在案件判决后,法官也对两名被告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他们今后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法定义务。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