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6号通告(病例信息)

我苏网 2022/11/26 07:01

  我苏网讯 11月25日,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66号通告。全文如下: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6号通告

(病例信息)

  11月24日20时—11月25日20时,我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例集中隔离发现、2例居家隔离发现(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来人)。上述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一、丹阳市新增主要风险点位如下:

  11月20日

  08:30 玲峰电商(皮革商城边区21号楼)。

  11月21日

  10:30 、18:10 御珑湾美食城一楼智慧菜场。

  11月22日

  10:30 京永发超市(御珑湾美食城二楼)。

  二、扬中市新增主要风险点位如下:

  11月24日

  20:29 S35镇泰高速扬中出口。

  三、丹徒区新增主要风险点位如下:

  11月23日

  19:44 G4011扬溧高速镇江西出口;

  21:00 高资街道“兰州拉面”(玉书路34号);

  21:12 高资街道芙蓉兴盛超市。

  11月24日

  9:00 高资街道正东村项家窑63号附近公厕;

  15:10 润州区乔家门立交桥与乔家门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10米附近烟酒店。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近期在上述时间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省外来(返)镇人员,及时主动报备,完成“落地检”及后续3天3次核酸检测,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镇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