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高峰时段出“事故” “的哥”一年碰瓷13次被判刑

我苏网 2022/12/10 17:26

  今天(12月10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张某是常州市一名出租车司机,工作之余想了个赚外快的法子——碰瓷。在他人驾驶车辆变道时,他采取故意不踩刹车、不避让等方式制造由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一年多时间里,累计碰瓷13次,共骗了被害人1.5万余元。

  2020年3月某天下午,张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兰陵北路和光华路路口时,看到右前方一辆红色的福特轿车正在往中间车道变道,张某故意没有避让,导致两车碰擦。福特车主怀疑张某碰瓷,事后向局前街派出所报案。警方在调取了张某的交通事故记录后发现,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间,张某共产生了13起类似的交通事故,明显不合常理。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下,张某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

  张某交代,他通常选择在早晚高峰车速较慢、车道较拥堵的时候碰瓷,这样,基本以轻微碰擦为主,不用急着去修理,也不影响出租车生意。发生这类交通事故后,张某首先会提出私了,无果后,双方通过报警认定责任,交警一般会认定变道车全责。在这种情况下,张某的“损失”会由变道车的保险公司赔付,车主本身没有什么损失。即便车主怀疑遇到碰瓷,也会因为怕麻烦等原因选择不了了之。因此,张某屡屡得手,直到遇到了一位较真的福特车主。在他制造的13起事故中,张某共获得15850元“赔款”。

  本想碰瓷赚外快,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