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再婚生母拒养八岁男童 暖心法官成功调解纠纷

我苏网 2022/12/30 18:31

  今天(12月30日)上午,记者从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涉未成年人抚养权争议的案件,有别于常见的抚养权案,该案的原告是孩子的叔叔,被告则是孩子的母亲,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这期间有着什么样的曲折经历呢?法官又该如何断案呢?

  据原告淮安区居民开某庄介绍,其哥哥开某兵与被告章某婚姻续存期间育有两个子女。2019年双方离婚时约定,女儿开某丽跟随母亲生活,儿子小绮(化名)则随父亲生活。2020年,章某再婚,再婚后带着女儿和现任丈夫家人一起生活,也很少再与前夫和儿子小绮联系。

  但2021年10月,开某兵因病不幸去世,当时年仅7岁的小绮,生活一下没了着落,作为叔叔的开某庄一边承担起照顾侄儿的责任,一边以各种方式联系小绮的生母章某,希望其能够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但一直遭到对方的拒绝。

  章某表示,自己无法照料小绮的原因,是自己再婚后目前需要照顾两位老人和三个未成年孩子,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只有现任丈夫一人在外打工赚钱养家,生活十分困难,根本没有更多的精力和经济条件再多抚养一个孩子,更何况现任丈夫也不能接受小绮。

  无奈之下,开某庄只好将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一边是没有法定抚养责任的叔叔,一边是拒绝承担抚养责任的亲生母亲,如何给处于成长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寻找到最有利于成长的生活方式呢?

  主审该案的李扬法官对小绮户籍所在地的村镇进行了多次走访,一边寻求镇村两级组织以及民政部门对小绮进行政策资助,一边与原被告反复进行庭后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法庭和民政部门确认:如果小绮跟随母亲章某共同生活,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困境儿童资助及其它相关政策补助,而叔叔开某庄也愿意每月资助1000元供小绮读书,直至小绮成年。

  看到法庭为小绮的成长如此用心之后,小绮生母章某的态度也有所缓和,在此情况下,法官开始着手对该案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归母亲章某所有,由章某对其生活和成长负责。法官也提醒: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不容推卸的法定责任。如果不履行,将可能构成遗弃罪。

  (《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耿炎 淮安台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