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惩治重点领域贿赂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始终保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持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惩处力度,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今天(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审结生效的重点领域部分贿赂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上海盛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丁某某等单位和个人行贿、董某某受贿系列案
(一)基本案情
2003 年至 2015 年间,被告单位上海盛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吉某某、丁某某、陈某某为各自单位或个人承接南京、苏州两地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工程,先后请托被告人董某某向总承包单位打招呼,并多次向董某某行贿。被告人董某某利用担任南京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工程监理一处处长,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处长、副总经理,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建设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述单位和个人顺利承接工程提供帮助,分别 6 次非法收受担任被告单位上海盛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吉某某贿赂款共计 120 余万元;10 次非法收受丁某某贿赂款共计 200 余万元;6 次非法收受陈某某贿赂款共计 260 余万元。被告人董某某还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施工、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包括上述单位和个人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 1300 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上海盛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行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依法追缴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上述案件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二(医疗领域):江苏某医疗器械公司、卞某某单位行贿,杨某某受贿系列案
(一)基本案情
2007 年至 2019 年间,被告单位南京某商贸公司、江苏某医疗器械公司等单位在被告人杨某某帮助下,通过采购经销的方式,向杨某某所在医院供应共计价值 3.12 亿余元的医疗器械耗材。在此期间,作为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被告人卞某某为谋取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代理的医疗器械耗材使用量,先后多次向杨某某行贿共计 1011 万余元,上述单位及个人由此非法获利 7800 万元。被告人杨某某利用担任所在医院心脏科冠脉组组长、副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述单位及其他单位、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包括卞某某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 1064 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依法追缴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综合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南京某商贸公司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判处被告单位江苏某医疗器械公司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卞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违法所得七千八百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上述案件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三(征地拆迁领域):被告人孙某某行贿,被告人朱某某、冷某某、杨某受贿系列案
(一)基本案情
2018 年至 2020 年,被告人孙某某在其复合肥厂、化工厂以及公房拆迁中,为了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尽快获得拆迁款的发放,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朱某某、街道原副主任科员冷某某、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原主任杨某分别行贿共计 33 万元。上述被告人朱某某、冷某某、杨某在非法收受孙某某财物同时,分别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孙某某在拆迁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连同其它受贿犯罪事实,朱某某共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19 万余元;冷某某共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59 万余元;杨某共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9 万元。
(二)裁判结果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冷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上述案件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四(执法司法领域):被告人张某行贿、程某某受贿系列案
(一)基本案情
2014 年初,被告人张某找到时任某市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的被告人程某某,请托将办案过程中扣押的赌博网站的源代码予以提供,并以此建立赌博网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谋取暴利,后在网站被举报后,得到程某某通风报信、帮助掩饰犯罪、逃避处罚打击等方面给予的帮助。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1 月间,为感谢上述帮助,张某多次向程某某行贿,每月数次、每次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共计行贿 2000 余万元。被告人程某某非法收受张某财物的同时,利用担任某市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副大队长职务便利,违反规定提供扣押的赌博网站源代码,并帮助张某逃避法律追究,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裁判结果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对被告人程某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张某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与其他所犯罪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依法追缴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上述案件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