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拒装充电桩 法院强制去执行

我苏网 2023/01/17 21:47

  去年3月份,南京的王女士买了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却在安装自用充电桩时被物业拒绝。为此,王女士把物业告上法庭。在打赢官司后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物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王女士的充电桩还能装上吗?昨天(1月16日)下午,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的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王女士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在同意建设意见书上盖章。王女士本以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可是去年3月,当她去物业公司盖章时却被明确拒绝了。王女士称,“我带着电网的电子要物业盖章,他们说我们不盖,你去找车库的产权方,找到了产权方又让我们去找管理方,管理方在社区,社区说他们把管理权给物业了,我们又到物业,三方踢皮球,踢了三个月“。

  物业给出的拒绝理由为:在地下车库中安装充电桩有安全隐患。交涉2个多月无果后,去年5月,王女士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尽管王女士胜诉了,可物业公司却把生效判决视为一纸空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王培鑫介绍,“我们现在强调的是善意文明执行,先礼后兵,先给被申请执行人机会,如果不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进行罚款,对企业法人罚款,最低10万,最高100万,选择一个下线,10万,如果还是冥顽不化,视法院判决为无物,那就罚款”。

  法院向物业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责令物业在10日内为王女士申请安装充电桩提供协助,否则将被罚款10万元。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王培鑫介绍,“预罚款对他们产生了震慑力。我们做了一些工作,物业公司欣然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去年10月份同意业主安装了充电桩”。

  如今,王女士在租赁多年的小区车库旁安装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这让她降低了用车成本,享受了生活的便利。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王培鑫介绍,“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一定要为业主着想,管理方面不要一刀切,不能光图自己便利,今后新能源汽车会越来越普及,会走进千家万户,物业要从管理理念上入手,安装升级消防措施避免安全隐患”。

  据了解,2022年,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新结案8740件,执结率达94.45%,位列南京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