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

我苏网 2023/02/16 20:18

  记者今天(2月16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江苏省出台《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五项举措推进践行“枫桥经验”专项行动。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护航经济运行——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发展消费、环保、物流、电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重点着眼医疗、金融、房地产、劳资、教育等风险多发领域,开展涉疫就医、复产就业、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

  推动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商事纠纷,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化解纠纷、防范风险,保障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

  创新打造“苏解纷”升级版,完善一站式解纷机制——

  优化“线上+线下”全面覆盖、一体运行的“苏解纷”服务,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研判”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市县乡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以及接待窗口规范化运行,推行非诉工作站点进驻村(社区)。

  开展群体性、涉众型、外溢性纠纷风险预警预报,推行重大纠纷预警报告制度。推动行政争议调处平台入驻“苏解纷”,推动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对接整合全省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联通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等特色专业调解,真正实现“联调联动”。

  “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纠纷预警排查网络全覆盖——

  组织人民调解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络,聚焦社会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常态化、滚动式排摸分析,确保无漏点、无盲区。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立法民意征集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复议应诉立案等平台,指导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联动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实现群众生活区域、生产单位、商贸场所等纠纷排查网格全覆盖。  

  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纪念活动,打造非诉服务新品牌——

  各地集中时间通过视频展播、展板展示、广场活动等形式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十大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组织“调解进行时”短视频联播活动,持续选树具有江苏特色的非诉服务品牌,让更多群众知晓调解工作。

  建设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增加队伍履职尽责能力——

  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推动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组织的原则,组织人民调解员大培训,确保培训率100%。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社会专业人士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加大经济、法律、社会治理等领域专业人士的选聘力度,整合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律师、涉法涉诉律师、调解室律师等资源,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新闻链接: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通讯员/苏司轩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