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372.8万元 常州法院春季执行风暴来袭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五大行动”攻坚突破年有关要求,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今天(2月19日),记者了解到,常州两级法院从2月14日至3月31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执2023·春季风暴”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是全市法院“常执2023”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50辆次、干警195人次,涉及案件105件,拘留9人次,拘传30人次,搜查6处;执行完毕案件33件,执行和解17件,执行到位372.8万元。
案例一:2023年2月14日早6时,金坛法院执行干警集合出发前往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芦溪村马家组某鱼塘,对面积为13.7亩鱼塘内的设施进行清理。根据金坛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应将涉案鱼塘返还给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芦溪村民委员会。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执行干警分析案情,制定强制腾让方案,到达现场后先行控制住被执行人,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释法明理、心理疏导。经过持续6个多小时的腾让工作,最终成功将涉案鱼塘返还给村委会。
案例二: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钟楼法院执行干警清晨到达被执行人叶某某家中。在承办法官前期已多次沟通的基础上,这次组织安排了双方当事人在被执行人家中再次进行协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被执行人沟通联系,案外第三人转账7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案件最终以执行完毕结案。
案例三:关于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武进法院干警向胡某送达了传票,通知其在指定时间前往法院接受执行询问,但胡某未按时到庭接受询问,也未主动申报名下财产情况。
经调查,被执行人胡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总计达50万余元,法院多次传唤其到庭后,均不予配合执行、态度极其恶劣。在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在释明法律后果后,依法对其采取了十五天拘留措施。
案例四:申请执行人王某一直在被执行人某公司工作,2020年9月王某在工作期间膝盖部位摔伤,被诊断为髌骨骨折,但该公司拒绝给予工伤赔偿,后王某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本案进入执行后,钟楼法院依法调查了该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发现早已拆迁。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提出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位于武进某厂房。
2月16日,钟楼法院组织人员前往该处进行调查,并实际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13台、原材料及成品塑料粉千余袋。查封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调解,后续执行工作正在开展中。
案例五:郭某向沈某借款用于生意周转共计50余万元,因郭某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沈某向新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北法院收到此案后,立即采取了财产查控等执行措施。但郭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从与法官的“藕断丝连”到最后的“消失不见”,执行干警多次进行现场突击,并通过村委调查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2月15日晚7点,承办法官突击到访郭某户籍所在地,发现郭某踪迹。郭某随即表示同意和解,但直至晚10点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经承办法官合议研判,郭某因存在拒不申报财产的情节,决定对其采取十五天拘留措施。
案例六:被执行人常州某塑钢型材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30余名工人工资70余万元,被执行人与工人达成仲裁调解后却未主动履行。30余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涉及群体性工人工资,经开法院开启绿色通道,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成品,为下一步资产拍卖做好准备。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