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重罚!疫情期间仪征一超市大米坐地加价
今天,记者获悉,最近,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2022年度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扬州仪征某超市在疫情期间大米未按公示价格销售,形成事实涨价,被监管部门从重处罚。
2022年4月,仪征市民蒋先生在家门口附近一家生鲜超市,购买了一袋商标为“东方邮珠”的10公斤装大米。结账时他发现,超市价签显示售价为45元,实际售价和小票价格却为55元。当时正值疫情发生期间,蒋先生认为该超市涉嫌恶意涨价。
蒋先生与超市交涉,要求按价签价格销售,但对方不予理睬,他随即向仪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监管人员上门取证发现,商家标示的价格表在2021年11月公示,2022年4月销售价格已经调整,上涨10元。对此商家辩称,调价举动并无不妥。
经查,商家在标价之外共多收款800多元。仪征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并根据疫情管控相关规定,依法从重给予当事人罚款2819元的行政处罚。今天(2月23日),扬州市场监管部门还公布了其余6例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别为:
1.市经开区某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34万元的行政处罚;
2.宝应县某物业公司未如实公示公共水电费分摊案,当事人被罚款3万元;
3.广陵区某公司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案,当事人被罚款7万元;
4.邗江区某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虚构原价案,当事人被罚款1万元;
5. 宝应县某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当事人被罚款4万7千多元;
6.电商平台内扬州某公司虚构商品划线价案,当事人被罚款8千元;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胡艳 扬州台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