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
关于市区部分路段、BRT专用道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现就市区部分路段、BRT专用道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部分路段通行规定
(一)市区世纪大道(不含)以南、五台山路(不含)以西、南环路(不含)以北、东环路(含)以东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候禁止轻型(不含)以上货车、教练汽车、大型客车(不含公交车)、各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包括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三轮汽车通行。
(二)原由东环路南北方向通行的上述车辆,可从世纪大道、五台山路、南环路绕行。
(三)确因生产经营或物流需要,货运车辆需进入上述路段通行的,请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手续。
二、BRT专用道通行规定
(一)本通告中BRT专用道是指市区开放大道、黄海路、解放路、新都路沿线的专门供快速公交车使用的车道。
(二)市区BRT专用道全天禁止除快速公交以外的所有车辆通行,其中解放北路(建军路以北)BRT车道全天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BRT车站站台区域除外),黄海路BRT车道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
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本局以前发布的相关通告涉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违反本通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17年10月13日
近日,盐城市公安局在媒体上发布《关于市区部分路段、BRT专用道交通组织的通告》,通告中要求:11月1日起,市区BRT专用道全天禁止除快速公交以外的所有车辆通行,其中解放北路(建军路以北)BRT车道全天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BRT车站站台区域除外),黄海路BRT车道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因此原来“市区BRT专用道每日7:3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除快速公交以外的所有车辆通行”的规定,将于11月1日起废除。
全天禁止社会车辆借道BRT专用车道的主要原因
1.市区内环高架开通后,原地面系统机动车流量很大一部分已分流至高架,地面道路系统的流量负荷减轻。
2.目前市区主要两条BRT路线的路段(建军路以北的解放路除外)单方向都为三个车道,一个BRT专用车道,二个社会车辆车道。大量社会车辆借道BRT车道超车,导致最右侧车道闲置现象已成常态。
3.市区目前现有车道在交通平峰期能满足车辆通行需求,无需占用BRT车道。
4.依据BRT专用车道设置规范要求和“公交优先”的出行理念,BRT专用车道应当全天候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盐城交警 友情提醒
城市公交系统的发展是一个城市发展程度的标志,更是这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司机朋友在出行过程中切勿占用BRT专用车道,影响公交车辆行驶。市区公共交通系统日益发达、运力充沛,这里也倡导广大市民出行可尽量选择公共汽车、公共自行车等公用交通工具出行。
(来源:盐城交警微发布,编辑/程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