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11月1日起BRT专用车道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2017年10月20日 17:01:01 | 来源:盐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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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

关于市区部分路段、BRT专用道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现就市区部分路段、BRT专用道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部分路段通行规定

  (一)市区世纪大道(不含)以南、五台山路(不含)以西、南环路(不含)以北、东环路(含)以东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候禁止轻型(不含)以上货车、教练汽车、大型客车(不含公交车)、各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包括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三轮汽车通行。

  (二)原由东环路南北方向通行的上述车辆,可从世纪大道、五台山路、南环路绕行。

  (三)确因生产经营或物流需要,货运车辆需进入上述路段通行的,请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手续。

  二、BRT专用道通行规定

  (一)本通告中BRT专用道是指市区开放大道、黄海路、解放路、新都路沿线的专门供快速公交车使用的车道。

  (二)市区BRT专用道全天禁止除快速公交以外的所有车辆通行,其中解放北路(建军路以北)BRT车道全天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BRT车站站台区域除外),黄海路BRT车道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

  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本局以前发布的相关通告涉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违反本通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17年10月13日

  近日,盐城市公安局在媒体上发布《关于市区部分路段、BRT专用道交通组织的通告》,通告中要求:11月1日起,市区BRT专用道全天禁止除快速公交以外的所有车辆通行,其中解放北路(建军路以北)BRT车道全天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BRT车站站台区域除外),黄海路BRT车道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因此原来“市区BRT专用道每日7:3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除快速公交以外的所有车辆通行”的规定,将于11月1日起废除。

全天禁止社会车辆借道BRT专用车道的主要原因

  1.市区内环高架开通后,原地面系统机动车流量很大一部分已分流至高架,地面道路系统的流量负荷减轻。

  2.目前市区主要两条BRT路线的路段(建军路以北的解放路除外)单方向都为三个车道,一个BRT专用车道,二个社会车辆车道。大量社会车辆借道BRT车道超车,导致最右侧车道闲置现象已成常态。

  3.市区目前现有车道在交通平峰期能满足车辆通行需求,无需占用BRT车道。

  4.依据BRT专用车道设置规范要求和“公交优先”的出行理念,BRT专用车道应当全天候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盐城交警 友情提醒

  城市公交系统的发展是一个城市发展程度的标志,更是这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司机朋友在出行过程中切勿占用BRT专用车道,影响公交车辆行驶。市区公共交通系统日益发达、运力充沛,这里也倡导广大市民出行可尽量选择公共汽车、公共自行车等公用交通工具出行。
  (来源:盐城交警微发布,编辑/程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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