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淮安市医保局获悉,淮安市在原有19种抗癌药基础上,新增阿扎胞苷等19种药品,目前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达到38种。
新增药品名单
据了解,特药均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或在特药药店购买,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具体来说就是,首先,患者到特药定点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处就诊,开具《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并由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之后,由患者或代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材料齐全当场发证;患者持特药待遇证、责任医师处方、评估表、社会保障卡到特药定点药店直接划卡购药。
参保患者在特药定点药店购药的,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职工医保支付70%,居民医保支付60%,个人负担部分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保支付比例50%,个人负担部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目前,淮安市有8家特药定点医院,即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原第八二医院)、淮安市中医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淮安市淮安医院、涟水县人民医院、淮安光明眼科医院;有4家特药定点药店,即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淮阴区店、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淮安区总店、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开心人医药商城、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药楼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