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含江阴、宜兴)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执法首日 直击现场
今天一早,无锡交警在三阳广场街头现场执法。
可以看出经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引导,大家的头盔佩戴率得到明显提升。不过,早高峰期间,还是有部分市民没有佩戴头盔。
无锡首批罚单来了 罚20元
不戴头盔的理由主要是
“忘了”
“不知道要罚款”
今天被罚的小伙伴可长点心啦!
因为第二次罚款50元!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处罚不是目的,正确佩戴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一定要记得佩戴头盔。
(来源:无锡博报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