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记者今天(9月18日)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该市印发了《南京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形成不动产产权产籍“一张图”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和统一操作平台;形成统一的不动产产权产籍“一张图”;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统一数据标准,进行数据结构转换,完成属性字段赋值、逻辑关系重建、坐标系转换等工作,核实权属界线准确性、权利人等信息正确性;按时向省厅汇交更新成果。
制定技术方案
分析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等相关数据现状;明确确权到组等6项作业基本原则;提出整理与分析数据、内业为主外业为辅、外业复核、权属界线确认等4种基本方法,针对村及以上界线与三调行政界线不一致,村内各小组界线确认,因区划调整、撤并村组、土地征收、土地整治等使村组行政界线发生变化,三调成果形成后征收集体土地改变所有权性质的等4大类十种不同情形,提出了权属界线具体确认方法。为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信、标准格式统一、内容规范、界线准确,制定流程图示,对数据采集、三级质检、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等9个节点进行规范,以利于全面完成全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
形成操作指南
区分首次、转移、变更、注销4种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类型,从业务接件、权籍调查、初审、核定、不予登记、缮证等6个节点全过程予以明确,规范形成“一单一书两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格式,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日常更新管理机制。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通讯员/潘昕 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