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即将迎来夏至,天气也越来越炎热。如今,空调已经成为了众多家庭躲避高温的必备家电。但是你是否想过,空调外机发出的轰鸣声可能不是单单令人烦躁这么简单。日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下称“新吴法院”)江溪法庭就处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空调噪音扰民引发的侵权案件。
王某与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王某家主卧、次卧空调外机都安装在李某卧室上方的空调外机平台上。
2022年夏天开始,王某家的空调外机运行时发出巨大声响,李某一家不堪其扰,其丈夫还因噪声导致失眠,并前往医院治疗。为此,李某多次上门与王某协商,要求王维修空调外机、减少运行噪声,但王某均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李某起诉到新吴法院,要求王某立即维修两台空调外机、停止噪声污染。案件立案不久,新吴法院江溪法庭法官娄丛英就来到双方家中进行勘察。
据了解,王某家的这两台空调安装于2013年,且在使用期间未进行过维修保养。现场实地感受后,法官发现,即便在白天外界声音比较嘈杂且窗户关闭的状态下,仍能较为清晰地听到空调外机运行时的轰鸣声。在夜晚安静状态下,空调运行噪声会更加明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本案中,作为邻居,王某和李某互为相邻权人。相邻权是指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本案中,王某对自己家空调运行噪声放任不理,严重影响李某一家生活的行为,显然是对李某享有的相邻权的侵害,理应进行修正。
现场,经过法官释法,王某承诺会拆除旧空调、更换新空调。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编辑/周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