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老年人权益 赡养再婚问题多
省老龄协会法律援助走进社区
退休法官正在接受老年人的咨询。
27日上午,由江苏省老龄协会、华侨路街道等联合举办的“喜庆十九大、欢度重阳节、关爱老年人、诗词进社区”暨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在清凉山公园举行。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加重,事关老年人的赡养、再婚问题逐渐成了关注的焦点。
“我家老头子身体不好,经常要吃药,有时还要住院,我们老两口没有什么收入,全靠子女。两个儿子家情况也不好,我们两个老人就像皮球被推来推去。”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家住华侨路街道石头城社区的杨青芬老人还是就子女赡养的问题,向当天在现场进行法律援助的省高院退休老法官夏娟凤,进行了求教。
事实上,类似于杨青芬老人的情况,老法官夏娟凤经常遇到,“从退休到现在,我进行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有差不多20年时间了,赡养、再婚问题最多。”夏法官告诉记者,赡养问题主要是由于老人子女工作一般,收入不高,本身生活压力就大,有时候实在是有心无力,“前几年我援助的一个案例,老人有3个子女,轮流照顾,为了撇清责任,从老大家搬到老二家之前,还要把老人上秤称一下。让人哭笑不得。”
随着时代的进入,老人的婚姻观也有了很大变化,一些寡居老人都希望晚年能再找一个老伴,但并不是有情人就成眷属,“很多时候子女都不支持。”夏法官告诉记者,经济情况不好的基本上很少有人会提再婚问题,“因为经济情况好,所以子女便担心老人再婚后,财产会被分割掉。”众多的老年人再婚案例显示,即便再婚成功的,能走到最后的也不多,“一方面是由于双方经济条件相差大,文化差异大,一开始可能激情多于情感,但随着日子一长,双方的差异、矛盾就显示出来了,再加上子女不支持,离婚的案例很多。”
据夏法官介绍,现在越来越多的寡居老人选择同居这个形式走在一起,“虽然法律上不受保护,但却是一个比较符合当下形势的方式,如果双方感情好就继续下去,如果时间长了有矛盾,也可以做到好聚好散。”
当天活动,江苏省老龄协会邀请了十多位资深大法官、老法官现场为老人们提供维权法律咨询。据了解,这项由省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法援活动已经持续十多个年头了,先后接待老人求助1800多人次。法律援助社区行也走过了6年,在鼓楼、玄武、秦淮、六合等11个区做过11场线下活动。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