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近日会同省有关单位制定《江苏省粮食烘干机保险条款费率(试行)》,并由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地实施。文件明确,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粮食烘干机保险享受财政保险费补贴。
保险条款明确,粮食烘干机保险被保险人覆盖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保险财产由机械设备、附属设施、粮食三个部分组成。机械设备包括粮食烘干机本体及热风炉、燃烧器、风机、提升输送设备、清选设备等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包括机房、除尘、消防、配电、储油罐、储气罐等设施。粮食是指列明的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粮食。保险责任包括由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损坏、烘干场所财产损失以及操作人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
保险费率规定,粮食烘干机保险采取定额保险的方式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单台套批处理量20吨以下(含)的批式循环粮食烘干机财产保险限额12万元,责任保险每次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年保险费600元。单台套批处理量20吨以上50吨以下(含)的批式循环粮食烘干机财产保险限额18万元,责任保险每次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年保险费700元。
专为粮食烘干机量身定制政策性保险条款在国内尚属首例。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烘干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是粮食丰产丰收的重要保障。制定粮食烘干机保险政策,发挥保险补偿救济功能,快速恢复农业生产,是顺应农民期盼、增加农民获得感的一项惠民举措。同时,通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烘干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提出消除安全隐患建议,将有助于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来源:交汇点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