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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南京鼓楼区征迁办查询发现,这处房屋在拆迁时对承租人进行了货币补偿。承租人王某拿到了140万元左右的补偿款,登记的房屋面积却并不是27平方米,而是39.06平方米,两者相差12.06平方米。
房屋的测绘报告显示,房屋有两部分组成,32.68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和6.38平方米的简易结构。知情人质疑称,这个数据掺了假,而且把王某最近一两年搭的违章建筑也算上了。
鼓楼区征迁办工作人员表示,39.06平方米的数据得到了房屋产权人中铁上海局南京房产建筑段的认可,就算数据有假,和征迁部门也没有关系,问题可能出在被拆迁单位内部。
由于相关房屋刚刚已被拆除,记者无法进行实地测量,只能联系当事人王某进行求证,王某表示,他只是单位的职工,有什么事找单位去,他本人无法回答。
在中铁上海局南京房产建筑段,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某居住的房屋跟其他房屋并非一模一样,而是后来依着其他房屋建设的临时用房,其面积比相邻的其他房屋稍微大一点。
王某所有的这处平房到底是多大面积,为何39.06平方米数据中还有6.38平方米的简易结构,这样的简易结构是如何认定的,是否该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当事拆迁单位、中铁上海局南京房产建筑段都没有给出答复。
对此,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会峰 张健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