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朋友,你的车被苏AGL***的车怼了,他跑了,希望可以帮到你。我叫红领巾。”日前,一名车主带着一封写在《虫儿飞》乐谱背后的留言条来到六合交警大队雄州中队进行报警,称自己的车在长江新苑附近路段被这辆车给碰擦了,这封留言应该就是事故发生目击证人。
当天下午,一名身穿黑色大衣的男子匆忙地跑到民警身边,说着:“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车被别人给撞了,我有证据。”
该名男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乐谱平铺在民警办公桌上。民警定睛一看,的确如该男子所说,乐谱反面竟是一张目击证人的留言条。接警后,民警立即对被撞车辆进行勘察,发现该车左侧后门处被撞,同时民警根据留言上的车辆号牌进行查找,很快便找到了肇事车主李某。
第二天下午,肇事车主李某赶到雄州中队,当民警问其是否昨日在长江路附近碰擦一辆轿车时,李某很快便承认了自己的过错。
原来,当天下午,李某去长江路附近办事,期间他把车停靠在长江新苑小区停车位上,待自己办完事后在倒车时,观察不慎碰擦到后车。事故发生后,李某瞟了瞟被撞的车,感觉问题不大,且车主也不在车上,便直接驾车离开了现场,却不知自己的案发过程均被他人所看见。
因为事故路段没有监控,多亏了这个好心人,才让警方第一时间找到肇事者。如果逃逸驾驶员第一时间停在现场报警,等待民警到场处理,就只是一个轻微的交通事故,但是他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离开了现场,没有报警,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15天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还要被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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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孙艳 编辑/贝茜)